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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11月18日召开专项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区负责人及土地利用、农垦和节约、监管和审批后监管部门(科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专项动员和部署。
重点检查本地区下发和执行的政策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标准执行、市场配置、全过程监管等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重点清理2009年至2013年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所有批地和单独选址项目的实施情况,核实批地未征或征而不供的审批时间、地点、权属、数量、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和理由。逐一落实2009-2103年末供应闲置土地清理的批准时间、地点、权属、用途和理由。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各地认真开展了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闲置低效用地进行了全面调查治理,增加了土地供应。进一步形成节约集约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标题:赤峰市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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