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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吴顺则

环保责任清单应明确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的环保责任,重视党委的领导作用和党政协同作用的发挥,突出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要环保责任。

制定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必要性

首先,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是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存在的第一个突出问题是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如果环保责任清单没有明确提出,就不可能对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因此,责任清单是垂直管理改革的前提。区县环保局不再单独设立,成为市环保局的分支机构后,当地区县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被迫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因此,责任清单也是垂直管理改革的有机内容。各责任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往往分散在众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红头文件中,缺乏系统完整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导致环境保护责任界限不清,产生了“九龙治水”、“妈妈不要爸爸不要妈妈”、“真正责任空”、“三不管区”等诸多责任。因此,有必要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梳理,避免多重责任、真实责任空、模糊责任等问题。,这样就有了履行责任的基础、监督的把握和追求责任的方向,从而实现大环境保护的模式。

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第二,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是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生态环境监督问责的基础。体系完整、界限清晰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班子评价体系的基础。同时,随着《环境保护监察规划(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实施,有必要明确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自的环境保护责任,并在出现问题时根据责任清单确定责任主体,以便公正合理地追究责任。

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第三,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是确保社会和公众监督的基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最受欢迎的公共产品。随着公众环境需求的提高,公众的环境权益意识不断提高,要求更多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必要建立内容完善、界限清晰的环境保护责任制,避免公众找不到反映意见的渠道,信访找不到合适的对象。面对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顽疾”,公众往往紧紧抓住环保部门不放,甚至出现“具体监管部门不负责轻易过关,但环保部门却被考核扣分而不是被捆绑”的怪现象,成为“背黑锅”。责任清单可以让公众了解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公众和舆论的有效监督,促进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加自觉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从而提高环境质量。

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关于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建议

首先,要明确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全面负责的要求。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领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是各个领域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综合结果。因此,党委和政府需要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党委和政府往往通过各自的部门履行具体的工作职责,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份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清单,以分解和落实环保职责。党委和政府通过要求各部门履行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来履行各自的环境质量改善职责。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应坚持“党政并重”、“一岗两责”的原则,明确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部门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领导;其他相关责任人直接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其次,将全覆盖与抓重点相结合,按照“管理发展必须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生产必须管理环境保护”的原则,系统地列出了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按照“一岗两责”的基本要求,我们应该做好制度设计和责任分工,让那些注重发展的人能够同时做好环境保护,而不是被别人开发和保护。相关部门应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职责清单,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和垃圾、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领域。,这些责任必须列出、明确、公开、可评估和可量化。总的来说,主管和技术环保部门可以留下来,一般和分散的相关环保工作应由各行业部门承担。

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三是完善相关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建设并举,推进责任清单落实。要使责任清单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和监督。我们不仅要按顺序履行我们的责任,还要按顺序履行我们的责任,这样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激励和问责,引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二,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应作为支持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检查员的基本体制安排。根据责任清单,专项巡查应与日常环境停滞监测相结合,加强事件前后全过程的责任监督,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的应用,并及时告知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履行环保职责的情况。第三,对不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地追究责任,形成权利有责、使用权有监督、失职有查处、生态环境有严格制度保护的格局。

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作者: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所)

(本文摘自《中国环境报》)

标题:责任清单制利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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