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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1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11月1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关于推进中长期合同签约做好煤炭稳定供应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关地区、 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煤炭工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多部门:加快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 促煤价稳定

前一阶段,重点煤电企业对动力煤中长期合同进行了全面谈判,确定从12月1日起,按照“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模式和5500千卡动力煤535元/吨的基准价水平实施,改变了以往定量不定价的做法。为确保合同的实施,违约条款和监管内容也将被突出,相关政府部门和铁路也将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能力支持。11月8日和11日,神华集团和中煤能源(601898,BUY)集团与五大发电集团签订了火电中长期合同,装机容量和火电两批占全国44%左右,锁定了资源和产能。目前,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的范围已经开始扩大。由于重点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及市场预期的提高,煤炭、伊泰、粤电、振能等地方企业正在积极跟进。

多部门:加快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 促煤价稳定

针对第三季度以来煤炭供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煤炭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集中力量保障煤炭供应,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安全高效先进产能的释放,大幅增加铁路煤炭运输量,安排越来越多的清洁能源,促进港口和用户煤炭储存量大幅反弹,市场预期明显提高。

多部门:加快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 促煤价稳定

鉴于冬季高峰期间煤炭需求进一步增加,特别是中国北方可能出现的天气变化,以及一些地方和企业先进产能释放不足,会议安排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是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中长期合同有利于优化资源和产能配置,稳定煤炭供应基本面;有利于煤电运输上下游的协调发展;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价格波动。目前,所有重点燃煤发电中央企业都已签订了中长期合同。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引导更多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改进定价方式,严肃违约责任,加强信用监管,确保合同有效履行。二是加快和增加符合安全条件的产能释放。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煤矿都可以在采暖期结束前的330个工作日内组织生产。第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加全面地考虑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落实。第四,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和市场稳定。重点企业要继续发挥示范作用,从煤炭行业的长远利益出发,率先稳定价格;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严肃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第五,加强资源和运输能力的协调,确保供热和发电对重点煤炭的需求。特别是要保证北方供暖地区发电厂用煤和重点钢厂高炉用煤,保证居民生活用气。第六,加强电网优化调度。推广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000591,买入),缓解供应紧张地区的煤炭供应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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