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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证监局与重庆证券期货协会、重庆高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证券期货纠纷对接的实施意见》,引导投资者通过司法、行政、调解合作等方式调解解决纠纷,赋予调解司法效力,为投资者建立合法、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明确。经争议双方同意,法院可以通过指定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配合证券期货业协会在诉讼前和诉讼期间对证券期货争议进行调解;重庆证券期货协会直接受理当事人的申请,调解成功的证券期货纠纷,并可根据需要指导纠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重庆证监局负责指导证券期货协会诉讼调解对接工作,并做好与重庆高院的沟通协调工作。

标题:重庆实行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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