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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批准赤峰市城市规划区面积3706平方公里。

据悉,审批要求在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总体规划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为:近期内,到2015年,中心城市人口将达到100万,城市建设用地将达到132平方公里;从长远来看,到2030年,中心城市人口将达到150万,城市建设用地将达到208平方公里。(记者康敏通讯员王慧婷冷惠杰)

标题:内蒙古已确定赤峰市城市规划面积为370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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