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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京韩建鹤山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水原第六局华哲韩建管道工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参与投标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的上市价格为人民币3422万元,参与了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水利水电设计院”)转让其持有的华泽韩建管道工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投标。 湖北第六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源管道行业”)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武汉证券交易所”),授权田玉波董事长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员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

51%股权签署《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上述股份竞价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发布的公告(编号:2016-037)。

按照法定程序,产权交易机构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8月4日在《湖北日报》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发布了产权转让信息。作为上市公告期内的唯一投标人,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方批准,公司以3422万元的上市价格成功获得了水利水电设计院持有的51%的水源及水管行业股份。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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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察设计院

注册地址/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梅园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瑞卿

受让方(乙方):北京韩建鹤山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自然新城雅苑商业大厦C座3号

法定代表人:田玉波

2.交易价格:

根据公开上市结果(或公开招标结果;或协议转让的批准文件),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人民币(大写)3422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422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应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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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的股权相应评估值为人民币28,133,800元。

3.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

4.承担产权交易成本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承担。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三,此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招标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招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转让前,公司持有水源管道行业22.5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水源管道行业73.50%的股权,水源管道行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源水管行业的主要业务是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的生产、安装和加工。是由公司、水利水电设计院和第六垦局中国浙江开元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企业,实施鄂北水资源配置项目生产性试验项目。上述项目已由三方合资单位共同中标。收购水源管道行业的控股权可以为公司实施“2015年第三批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第20标段”提供支撑能力,该标段独立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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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宣布。

北京韩健鹤山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标题:51%股权签署《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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