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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力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黎[2016]1341号),青岛海力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力美达”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购买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已完成发行股票购买联动优势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将在筹集配套资金后实施)。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在本次交易中,关联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北京博盛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盛优势”)和青岛李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海控股”)做出如下承诺: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仍然有效,并处于履行过程中,本次交易中相关方没有违反相关承诺。

特此宣布。

青岛海利美达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标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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