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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路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建设”)签订《终止托管协议》,终止以莱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为证明方的青岛莱辛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莱辛”)的托管。

签署《终止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弃权,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莱辛是莱钢建设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实现业务整合,解决横向竞争,公司与莱钢建设于2011年9月20日签订了《托管协议》,公司管理青岛莱辛。保管期限至莱钢建设按法定程序转让青岛莱辛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止;莱钢集团为评估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目前股权转让条件尚未具备,公司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终止青岛莱辛托管的审议,并与莱钢建设签署了《终止托管协议》。托管终止包括:终止公司在莱辛的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如生产经营、发展决策、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等。莱钢建设是莱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签署《终止托管协议》的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被管理公司没有条件注入上市公司。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签署《终止托管协议》的公告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查程序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青岛莱辛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托管的议案》,授权管理层与莱钢建设签署解除托管协议。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提前批准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终止青岛莱辛托管,并与莱钢建设签署解除托管协议。相关审查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本章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签署《终止托管协议》的公告

四.参考文献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托管协议的终止

3.独立董事的事先批准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宣布。

路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标题:签署《终止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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