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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2日,北京东方宇宏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卫国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被质押和释放。具体事项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的累计质押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260,514,3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公司累计质押股份60,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占其所持股份的23.25%。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二.供参考的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详情

特此宣布

北京东方宇宏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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