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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法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本次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次担保,本公司为香港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

●本保函不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34亿元。

●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本保函属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一、担保概述

香港公司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申请贷款2.184亿港元(或等值美元),贷款期限为3年。本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珠海分行”)提供存款质押担保或保证金担保,东亚银行珠海分行向东亚银行香港分行出具融资保函。本存款质押担保或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3年。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二.担保人基本信息

法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中环,股本7678万港元。其业务性质是房地产和贸易。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总资产为81,125,600港元,总负债为639,000港元,其中长期贷款为0元,一年内到期贷款为0元,净资产为80,486,600港元;于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09.17万港元及纯利830,800港元。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截至2016年3月31日,香港公司总资产为78,932,300港元,总负债为639,000港元,其中长期贷款为0元,一年内到期贷款为0元,净资产为78,293,300港元;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8,000港元,净利润2,193,400港元。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或保证金担保;

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

保证期:三年;

反担保:这种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34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1.52%,其中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4.07亿元。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宣布。

珠海法华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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