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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部分股份回购和注销,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一、回购审查

201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和b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回购计划。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5.00元/股和11.80港元/股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将依法取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2015年8月11日,公司获得山东省商务厅关于鲁泰纺织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拟批准鲁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总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和b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1.8港元,回购期限为12个月。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2015年10月8日,公司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中心分局获得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b股购汇额度的批复,同意公司购汇不超过12.16亿港元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2015年10月10日,上述回购计划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上报批准,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a股和b股的报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二.回购的实施

2015年11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计划。截至2016年8月4日,回购期已满12个月。公司回购股份:类别:鲁泰乙,数量:33,156,185股,占公司总股本。该比例为3.47%,最高购买价为每股10.55港元,最低价格为9.92港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回购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回购,支付的回购总额和最高回购价格(含调整后的价格)未超过回购报告书约定的金额,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三.股票变动报告

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完成了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的注销..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解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鲁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实施完毕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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