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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4日,浙江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提交了登记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发出的《登记受理通知书》(钟石协珠[2016]scp18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受理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登记。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金额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注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公司可以在登记有效期内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方式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本需求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特此宣布

浙江向海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标题: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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