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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奥利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利金”)的通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1.奥利金控股股东上海龙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源”)于2016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接收五道口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道口创新”)持有的公司股份302.7万股。具体持股变动如下:

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部分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上海、龙源和奥利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上海龙源与奥利金成为永新股份相关事宜的一致行动者;

(2)上海龙源持有的永新股份的提案权和表决权全部委托奥利金行使;

(3)如奥利金要求,上海龙源将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永新股份,并给予奥利金优先购买权,并尽力在与独立第三方公平合理、正常的商业交易基础上确定相关交易价格。

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部分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4)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宣布。

黄山永新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七月二十七日,十六日

标题: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部分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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