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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说明标题 罗贯中罗贯中(约1280-1360 ),元末明初小说家,《三国演义》作者。 马可奥勒留( marcus aurelius,121-180 ),罗马帝国五贤帝时代的最后皇帝,《沉思录》的作者 两个人年龄不同,籍贯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民族不同,除了性别以外风马牛不相容,为什么来战争呢? 欧阳菠之的《龙与鹰的帝国》一书中,两人在序论前排列的罗贯中,《三国演义》的卷首语是“长江向东流水,浪花拾取了英雄。 不问是非成败地转过身来 青山还在。 好几次夕阳红。 在白发渔夫江渚,习惯了看秋天月亮的春风。 一瓶浑浊的酒令人高兴 无论古今发生了多少事,都成了笑话 “马可·奥勒留,《沉思录4.43 :“时间就像是事物形成的长河,波涛汹涌。 事情刚发生,就卷进来了。 另一件事代替了出生,但很快就随波逐流地死了。 《三国志演义》的作者通常被认为是罗贯中,但这个卷首词不同。 这是《明朝三才子》之一杨慎所写的“廿一史弹词”第三段“说秦汉”的开头语“临江仙滚长江东逝水”。 严格来说,应该是“杨慎大战我留”。 当然,这是本书的许多小错误之一,对于其巨大的结构和副本,与宏的目的无关。 这两个引文的首要目的不是因为它们都提到“长河”和“时间”,而是为了引出本书的基本结构秦汉帝国和罗马帝国的历史比较。 这种态度使我想起当时李零的复印件《关公战秦琼》的可行性研究。 于是本论文的主题成立了 在压倒历史学家进行历史研究中,不同社会的比较分解是肥肉,能发掘的东西太多了,文献如汗牛充栋。 但是,也是难以啃咬的硬骨头,难以分辨无数真伪,面对很多纷杂的史料,一般的学识水平完全无法控制。 更何况,必须跨越语言、文化理解的障碍。 因为这种高意义上的佳作极少。 中国秦汉和欧洲古罗马更是难点中的难点,史料整理已经非常困难,完全想拆除就像蜀道、青天。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在这两个世界史上占有如此重要地位的帝国,没有看到专家的比较研究(但是,关于笔者有限的阅览,是邢义田教授1980年出版的博士论文,以军队在帝位继承中的作用问题为重点 所以,物理专业的学者、史海钩沉、皓首穷经,写了职业史研究者也没有看到的秦汉和罗马比较的著作,要赞扬其勇气,首先要致敬。 而且,本书的开头谋局,确实如许承云老先生所说,一到上面就出席知识宴会,东西几十种古典扑面而来,数据、材料杂乱无章,但没有乱七八糟。 各种史学家的观点鳞次栉比。 马可·奥勒留在序论中的作者与利益之地明秦汉和罗马表面相似,但完全不同的文明:罗马从建国之初就认为“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国家的最大责任之一”,同时“社会水平很严格,上下尊卑, 另一方面,中国的先秦社会认为“家庭伦理是政治纲纪,统治者的个人德行足以平定天下等宗法封建时代的人治思想,在儒家经典中凝固,成为历代皇朝的主导思想”(第5页),“以人情关系掩盖了理性的法律”(第5页) 这种差异源于两个社会在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方面的差异。 作为古代社会,罗马和秦汉重视血缘关系、家族亲疏、祖先崇拜,但罗马人可以分离社会关系和家族关系,罗马共和国( res publica romana )的名称已经显示了区别于个人类别的公共范畴, 中国以前没有传达公共行业的society (社会)概念,“扎根于宗法封建时代的儒家,政治也不是外三纲五伦、上尊卑的个体关系”(第55页),个体关系的延长是家族关系,家族是社会,家族是混淆的,结构相似。 最终这个差异是东西文明领域“法治理想”和“人治理想”的领域,“罗马人尊重元老院的声望,但元老们却带头尊重法律体制,尊重法治。 中国儒家认为圣贤只有靠个人品德才能统治天下,所以贬低法治,提倡人治”(第54页) 到目前为止,本书的阅读体验给了我很大的乐趣。 这些观点并不新鲜,但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像数家珍一样说话,依然赏心悦目。 但是,写完文章100页后,是觉得不能照搬别人的观点,还是觉得精通前人各派的长度,作者想试试太史公笔法。 “在探究天人之际,希望通过古今的变化,成为一家之言。” 这个时候,整个书的画风都会改变。 欧阳荧光的女性分别为罗马帝国和秦汉帝国的兴衰提出了“一家之言”,其说明大致如下:罗马的问题是政府强调军政和财政权,军队开辟疆拓土,增进财富,帝国强大,进一步加强军人实力。 中国的问题是法家“好”,儒家“坏”(没错,作者确定贴上了道德评价的标签),法家改革使秦国崛起,建立了两千年的皇朝创业,使百家退位,自尊儒术则使汉帝国从盛衰退,儒家文凭 无论是有意还是有意,这个解释框架可以说是赤裸裸地歧视文科生。 财阀统治和门阀政治是帝国乱象的根源,因为财阀和门阀都由文人掌权。 简单来说,你可以应用那个熟悉的歌词。 都是文人惹的祸。 欧阳荧光女性治史三忌太史公笔法的精髓是“实录”,“克服其善序分类,识别不华,质量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故实录”。 按这个标准来看,欧阳荧光的女性在本书中至少犯了治史三大忌。 古罗马斗兽场把个体偏好放在史料解体前,这是第一件可憎的事。 平心而论,韦伯斯特强调社会科学的分解要保持价值中立,但毕竟研究者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各自的价值和角度,所以绝对不存在客观的价值中立。 但是,如果根据自己的喜好妨碍或扭曲经验材料的理解,代替逻辑思维进行道德批判,这显然不是治史的正确态度。 在本书中,作者的立场与桑德斯( bernie sanders )相似,但混合了美籍华人的典型理想和实用主义思考。 因为史料的拆卸充满了选举争论式的做法 比较罗马和秦汉的战争,罗马的战争就会归结为美帝国主义这样的行为。 帝国主义被认为是罗马的遗产之一,削弱强敌迦太基后,对罗马周边各国的军事行为都是为了掠夺、侵略,暴力从西方传来的(第130、140、145页)。 相反,中国没有这种强权“义战”的思想,秦灭六国是为了“大统一”,是为了天下和平(第125、195页,仿佛能看到张艺谋电影《英雄》的影子),西汉对西域的军事征伐是为了防卫,在东汉文中 所以,都是中央集权,个人独裁,但屋大维是个阴险的小人。 始皇帝是利国利民,贡是千秋(第183页)。 同样,在“民主社会主义”的立场上,作者对富裕阶层也深恶痛绝。 贫富差距破坏了国家的癌症,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特权分子逐渐巩固势力,剥削他人,空谈仁义天下,但没有公德的想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其实是为了私利而伤害了人民国家”(第401,397页)。 但是贫富分化的问题似乎存在于罗马帝国和秦汉帝国的末期吗? 没关系。 作者分析说“政权的财力勾结,罗马帝国比秦朝西汉更好”(第283页)。 为什么罗马政府保护私产,元老贵族的资格由财产的多少决定,因此政治被财富绑架了(第284页)。 元老院在帝国时代没有实权,元老权益只有世袭三代等,这些限制条件比美国政治更不正确。 作为对象,中国迅速发展检举制,“检举成为汉朝选官制度的核心,比较公平地拓展职业生涯”,没有钱的人也可以为中央政府服务( 285页)。 关于接受推荐的知识分子形成学者阶层,学者的身份永久世袭,门阀政治的结果直接被作者忽视。 另外,罗马疲劳退制的税收政策是放任富裕阶层,使国家衰弱(第304页),汉武帝的抑商政策是使国家强大的比较有效的措施,“不与民争利”的观点都是儒教的恶意中伤(第241页)。 但是,这些还不能说是错的,也可以认为只是角度的不同。 本书最大的错误是作者愿意为心中的法家正名曲解“法治”的意思。 什么是“法治”、“rule of law”? 不是。 在作者看来,这只能说是在有宪法的情况下依法治疗。 古代社会没有宪法,“rule of law”是没有用的。 另一种情况是没有宪法也可以与法结缘。 这就是“法治”的基本“rule by law”,“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以此为大治”。 所以,法家是法治精神的萌芽(第217,274,306页)。 作者还背诵了哈特( h. l. a. hart )的“法律概念”,强调了法家的“铸刑鼎”与罗马人的“十二铜表法”在精神上一致,即法律的公开性,对此,中国后来提出了法律至上的观念 但是为什么《十二铜表法》有五表事关民法,刑法只有两表,而刑鼎却没有“刑”和“法”? 这位作者不深究 其实无论有无宪法,“法治”的本质都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包括主权者在内都必须在法律之下。 希伦世界不认为已经出现了现代意义的法治,但至少安提戈涅的问题是,有没有高于自然法的人法,有没有宗教神权和世俗权力之争,罗马贵族为了保障私有财产而与君主争斗的实践,这些是中世纪约 反观中国,法家来自道家,李斯,韩非主要师承老子,荀子,找不到当天的路,品德不能尊重,礼崩乐坏,无法面向心灵恢复社会秩序时,唯一向外面的强制制约求助,这就是 据欧阳荧光的女性说,导致汉帝国衰退的关键是“让百家退位,自尊儒教”,不是消灭法家,而是“儒教合一”。 因为法家所谓的“法”是重建君主独自的社会秩序的工具,所以禁止“分而治之,不可,所以禁止。 禁立和莫司,不行所以立官僚 官设和莫一,不行,故立君”(《商君书开塞》)是作者高度评价的《商君书》的真正含义。 商鞅变法不是确立法治,而是大致奠定了2000年皇权专制的基础业。 儒教本来是一家,为了君主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而背书,与法治精神完全不通。 但是,偏偏作者不区分思想和事情的真正含义,而是依靠个人喜好随便跑,必然是治史第二可憎的是把所有的历史现象总结成单一的要素。 历史从来不简单。 现在的世界看起来像偶然但是必然的历史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因为这个美丽的历史记述也应该是复调故事。 但是如果让偏见蒙蔽眼睛,最终会成为一刀切的历史理解方法。 就像书中解体东西帝国灭亡的原因一样,作者确实整合了学术界各家的说明,总结了财富分配不均衡、政治腐败、内乱外敌等至少四五个因素,但探讨到最后,始终顽固地回到单一的线性思维:对罗马来说, 关于中国不需要说更多,一切好成果都属于法家,坏结果是儒家惹的祸。 双方比较,九九归一:文科生亡国,“罗马元老贵族和中国文化贵族一样热衷于高任重位,但认为与职务一起来的员工责任缺乏他们的才德身份”,“王朝、帝国脑瘤般的惨剧烈度”( 403 ) 但是,把多而复杂的历史化变成一个要素不是简单的事情,不可避免地需要涉足。 “先立一论,跑史料跟着我”是治史第三忌。 历史不是“戏说”,不是“演义”,而是史料一点一点地说。 但是,纵观本书,无论传世文献、出土文献,还是《圣经》这样的复印件是否合适,“推测”、“估计”、“推测”这样的论证都明显偏离了历史分析的范畴。 例如为了说明法家的先进,科层制被认为是法家的创造( 272页),科举制也是法家遗产( 240页),法家也开辟了走向宪政的道路( 86页)。 但金文材料已经说明科层制萌芽于西周—三有司制,科举制是儒家意识形态的一大创举,“法家宪政主义”的想法和现在提倡“儒家宪政主义”的国学粉有异曲同工之妙。 另外,为了说明罗马的好战,作者在古典文献中记录了很多罗马战争,中国史学家对战争不感兴趣的差异,由此可以推测中国以前传达的更和平主义的倾向(第150页)。 另一方面,可以推测,罗马军队的职业化,只要中国服兵役,罗马军队的数量就远远超过中国(第152页)。 那么,我们能反过来论证吗? 中国人可以比欧洲千年更早地将暴力理论化。 兵书的出现显示出更残忍的性质。 军民一体的兵役制度,全体人民都是士兵,军队的规模不是远远超过了罗马吗? 这种种种事情,不是一双 罗贯中和我留能战斗吗? 那么,本书没有价值吗? 不是这样的。 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作者到达之前的地方。 回到本文的标题,罗贯中和我留可以一战吗? 我相信我还能做到 东西方社会的比较分解是以他人为镜子,反映自己的不同。 中华帝国最大的区别可以归纳为李零所说的十二字:绝地天通——神权被政治理性所垄断。 礼崩乐恶---制度将成为君主俞民的私器。 兵不厌诈——无天(宗教),叛国有理不可 所有这些,本书其实已经下单了,但遗憾的是作者似乎没有意识到其深刻的意思。 比如,奥古斯都的权力再大也只能被称为imperator (总统帅)和princeps (最高公民),嬴政为什么敢自封为“皇帝”? “皇”和“帝”两个字的真意是人君天神合一,为了知道imperator充其量只是人类权力的统帅者。 另外,比如罗马帝国的王朝转换为什么是另一个house (王室)之间的权力转移,贵族的权力斗争可以休息到死亡,但不一定会影响一般人的生活。 比如,罗马帝国的财阀政治怎么能迅速发展到贵族的呼板君主、主教挑衅国王呢? 但是,中华帝国的门阀世家自晋以后逐渐衰退,强宗大族不能托天子作诸侯吗? 追踪这条线索,你会发现儒空不能说“人治”,贵族捞钱也不能提取“法治”。 罗马帝国的imperator从来没有中华帝国皇帝那样的权力,其原因是两个帝国从政治、经济制度到社会文化结构整体的差异,权力制衡的观念相对于以前传入中华文明是完全不同的文化基因。 如果能这样深入耕耘材料,世界历史上最重要的两个帝国并不是不可能用同样的逻辑描绘出完全不同的经验地图。 人性总是一样的,但同样的人性可以进化出千差万别的文明。 这就是历史比较喜欢解体的地方。 但是遗憾的是,《龙与鹰的帝国》没能向人展示这最美的地方。 从那堆积的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住在家乡的老年人,是小时候生活过的异域的想象。 在这几个地方,确实是中国。 (本文刊登在9月25日的《东方早报上海书评》上。 原文的标题是“罗贯中大战我留”的可行性研究,现在的标题和小标题由编辑安排)(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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