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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日召开网络公司座谈会,谈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数十家知名网络公司,执行了9月1日实施的《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张国华表示:“互联网公司必须在9月1日前按时整改合规工作。 例如,在所有的网络广告上显示“广告”,在程序化的购买广告上注明广告来源,广告发表者、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不发行违法广告,不经营等”。

现在网络广告业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有些网络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没有履行广告审查义务。 有些网站金融广告的违法率超过50%。 某广告介绍了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资产管理100%全额保障”“银行存款利率35倍”等。 医疗类广告的违法表现主要包括显示效果、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复印件,禁止推进治愈率,比较有效率,利用广告代理人进行推荐、说明等。

张国华于9月1日以后,全国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根据《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开展网络广告监督管理执法,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相关决定,通过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 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就会影响公司的信用。

另外,网络广告监视中心现在处于“建设、开发、采用的同时”的状态,将于9月1日进行试运行。 (记者林丽鸾)

标题:“网络广告管理9月起将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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