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4字,读完约2分钟

赤峰新闻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苑苏文王若遥)中国学者近日发表报告称,“同妻”(指同性恋配偶)很可能是中国艾滋病敏感性较高的人群。 他们呼吁社会关注“同妻”的困境和权益保障。

中南大学“同妻”问题研究课题组近日在长沙召开了“中国“同妻”艾滋病敏感性、生存质量及权益保障研讨会”,参加者包括许多医学、法学等行业学者和15名“同妻”。

会议通过的《中国保障同妻健康和权益的共识和建议》指出,以男性同性恋为主体的男性行为者和配偶进行性行为时普遍缺乏安全措施,近年来,“同妻”感染艾滋病的诉讼屡见不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男性行为携带HIV病例的数量占新发病例的近3成,这些人是艾滋病感染率上升最快的人群。

《提案》援引了一项调查,即HIV阳性已婚男性行为者对配偶的阳性告知率不足一半,被告知的配偶约有3成被感染。

但是,《提案》指出,由于社会对“同妻”的认识水平低,同性恋者隐瞒自己的性倾向等理由,学术界对“同妻”艾滋病感染状况缺乏可靠的推测数据。

“为了祖传,多个男性同性恋者和异性配偶发生性行为的情况下,不采取安全措施。 更多的公共卫生行业专家担心“同妻”会成为中国下一个艾滋病的敏感者。 ”。 课题组负责人、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副教授李现红说。

对此,《建议》呼吁和鼓励以同性方式感染艾滋病毒的男性支持配偶或女性的性伴侣检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必须增设“女性感染者有无男性行为者性伴”的调查,监视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法。

李现红发现“同妻”的生活质量令人担心。 “在我们接触的‘同妻’中,90%检测出抑郁症的症状,其中10%试图自杀。 她们生活在家庭冷暴力中,缺乏爱”。

多个中国的“同妻”被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所束缚,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有人鄙视离婚的女性,她们的家人也丢了面子。 一个女性在家处于弱势地位,离婚也经常离家出走。 ”。 李现红说。

她指出了法律对“同妻”集团权益保障的存在空白。 “比如《婚姻法》中,只有和婚外异性出轨才能被认定为离婚过失者,同性恋者除外”。

《建议》中,相关社会团体和心理卫生机构协助“同妻”建立社会组织,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咨询和社会支持服务,防止对“同妻”的家庭暴力,普遍存在于该集团

另外,《提案》呼吁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调查“同妻”面临的婚姻困境,进行司法解释。

标题:“中国学者呼吁关注“同妻”的困境和权益保障”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20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