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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全国法学研究会在赤峰学院揭牌。院长是赤峰学院著名教授鲍.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全国法律研究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批准,隶属于赤峰大学,从事全国性法律研究的学术机构。它由从事民族法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成员组成,是自治区组织推进民族法学研究的主要阵地和骨干力量。研究会主要致力于组织民族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对民族法学和法制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推进民族法学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法律实践创新,推进民族法制建设;受委托参与自治区有关立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和论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服务于国家法治实践;参与国家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国家法律专业培训,培养国家法律和法律专业人才;开展国际和地区民族法律交流与合作;编辑民族法律资料传递民族法律研究信息。

标题:内蒙古法学会全国法学研究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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