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1字,读完约1分钟

在8月26日闭幕的全市法院审判司法改革推介会上,结合左奇法院审判组长负责制,赤峰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12家基层法院在11月1日前完成审判责任制改革。

赤峰法院全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真正实现法官的审判和法官的责任,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赤峰法院被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后,经过反复调查论证,选择左奇等6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并首先总结经验。

赤峰法院全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8月1日,左奇法院开始全面推进以30名组长为核心的审判责任制改革。团队形成模式为1+2+2,即一名组长(主审)、两名法官(执行人)和两名其他人员。组长负责审理案件的质量和具体事务,法院和院长不再签发案件,有效实现了权责统一。截至8月20日,左奇法院在20天内审结768起案件,同比增长15.6%,无上诉,结果显著。

赤峰法院全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赤峰法院加大审判责任制改革力度,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拉开帷幕。通过权力下放和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充分激发了警察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热情。(记者张彦博)

赤峰法院全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欢迎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平台——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或搜索赤峰新闻网(或直接进入内蒙古日报)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网站。请注明转载来源。

标题:赤峰法院全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4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