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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五年来,我市的法治工作得到了大力发展,法治得到了大力推进。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倡导法治、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自觉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唱响了赤峰的最强音。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发挥赤峰法治最强的声音

加强组织,确保实施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关键是建立、说话和遵守规则,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最大和最重要的规则。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市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治市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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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治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我市调整和充实了推进依法治国的市委领导班子,配备了全部精干力量。同时,调整和充实了地方立法专项小组、依法行政专项小组和公正司法专项小组等六个专项小组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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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治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了《赤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方案(2015 -2020年)》和《中共赤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和重要工作分工方案》。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委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横向分工、纵向分级负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职责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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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我市建立和完善了依法治市目标责任制,制定了《赤峰市推进依法治市委员会目标运行情况监测与评估总表》,确保各项工作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同时,依法治市将作为县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相当于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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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让法治成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依法治市就像一种平衡,一端是公共权力,另一端是公民权利。建设赤峰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完善决策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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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就是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勇于承担。我市调整了市一级权力清单中的部分行政权力,依法确认市一级部门和机构调整后的所有行政权力同比减少103项。根据法律,市政府在市一级分解各种行政权力的实施程序,设定责任环节,并确定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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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严格执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所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都要按照相关决策风险评估体系,以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为重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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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换公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政府部门依法公开审批的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关注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管渠道等。推进网上电子审批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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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正是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石。在依法治市的过程中,我市完善了依法保障司法权和检察权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制定了相关措施,以规范NPC代表和CPPCC成员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建立惩戒机制,惩治阻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绝执行生效判决和决定、藐视法庭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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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建立司法机关人民干预案件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赤峰市检察机关人民干预案件备案和责任追究规定》、《违法错案行政领导责任追究规定》、《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办案终身制和错案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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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工作。为加快司法公开,法院系统加强了公开审判程序、公开审判文件和公开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所有有效的审判文件都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开。实现网上公开和网下公开的检察业务同步运行。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有三个:向公众开放、向特定对象开放和网上办事。加强法律文书解释和案件调解,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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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定了《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预防和监督机制。制定了政法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规定政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积极发布权威信息,规范媒体对司法案件的报道。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专业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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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促进全民守法意识的不断提高

法治建设植根于基层。只有人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守法、学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法治社会的基础才能牢固确立。

为了加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教育,我市认真总结“六五”经验,全面启动“七五”。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和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在线学习和测试。积极建设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对农牧民和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社区和农村法学院、法律图书角等载体建设。做好企业管理者法律应用学习,不断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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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法律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法律文化广场、法律文化走廊等阵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接受法律咨询14000余次。鼓励、引导和支持法治文艺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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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政法干警下乡执法。2016年,全市政法系统结合“两学一工”学习教育,开展“千人送法下乡”活动,确保每个苏木乡镇都有深入基层的政法干警,着眼于服务脱贫保障大局,畅通社会条件和舆论,帮助脱贫,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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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我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各主体自律和自我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口的服务管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基层管理和治理规范化,构建旗村集团四级互联服务平台,推进远程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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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2016年,全市共接受法律援助咨询12900次,其中“12348”平台接受咨询6451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04件,为受援人节约经济损失58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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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赤峰建设进一步深化。《赤峰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重要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发布,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相应责任单位已经明确。构筑公安防控体系的“五横七纵”警务网络,做到“每月有专项防控行动,处处有违法威慑”。切实做好平安创建工作,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实现基层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进一步优化网格化管理实效,基本实现小事情不出格、小事情不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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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强大,你就会强大。我市全面实施中央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赤峰辽阔的土地上描绘出和平、和谐、繁荣的美好画面。(记者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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