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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会[2016]4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划财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修订,我们起草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向我司会计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同时,我们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关于征求《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请登录财政部(www.mof.gov)网站获取《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并从“会计部”子渠道的“工作通知”子栏目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谭晓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电:010-68552932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tanxiao@mof.gov

金融总局

2016年11月21日

标题:关于征求《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2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