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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负问题一直是公众舆论的热门话题。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微观管理效益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如何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更是备受关注。在国家努力降低企业成本的背景下,权威部门利用大数据从多个维度观察企业税负的变化。财税专家也表示,由于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税基和不同的税率设置,衡量企业的税负轻重,不能单方面看税率,而是要从多个维度全面客观地衡量,包括考虑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减免税。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维度1:中国企业销售收入税率为4.7%

企业税负可以从两个维度来衡量:微观税负和国家宏观税负。

微观税负就是企业自己缴纳的税收比例。企业税负水平通常用“销售收入税率”来衡量。销售收入税率反映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成果中所缴纳税款的比例,与我国的税制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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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的70多万家企业的财产税调查数据,2015年纳入调查的企业销售收入税率为4.7%。

就行业而言,农林牧渔企业的税负水平为1.9%;工业企业税负水平为6.2%,其中制造企业税负水平为5.9%;建筑企业税负水平为2.9%;批发零售企业的税负为1.9%;运输、仓储和邮政企业的税负为3.0%。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维度2:中国企业的主要税率处于世界中等水平

为了衡量企业税负,我们还可以分析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从财政部了解到,在全球范围内,中国企业主要税种的税率处于世界中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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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增值税税率处于世界中等水平。近年来,中国保持了17%的增值税标准税率和13%的优惠税率,并在营改增后增加了11%和6%两个低税率。2015年,世界各国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税率基本在1.5%至27%之间。根据相关国际专业机构的统计,115个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约为15.7%。中国与许多其他国家并列第56位,处于中等水平。欧盟国家的平均标准增值税税率约为21.6%,比中国高4.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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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所得税税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近。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为15%。2015年,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的标准所得税税率基本在9%至55%之间。根据相关国际专业机构的统计,126个国家的所得税标准税率平均约为23.7%,中国排名第63位。欧盟国家的平均标准所得税率约为22.1%,而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标准所得税率约为24.8%。中国的所得税税率与欧盟和经合组织国家相似。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近年来,中国实施了营改增试点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信息),保障民生改善。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实施,企业的税收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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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3:中国宏观税负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如果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观察,它可以从国家宏观税收负担,即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水平来衡量。目前,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宏观税负计算标准,宏观税负通常是指一国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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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科学地衡量中国的宏观税负,可以根据当前政府收入的构成,从大、中、小三个角度进行观察。

——小口径宏观税负,即仅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12-2015年分别为18.6%、18.6%、18.5%和18.2%。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比重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经济低迷、工业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下降以及近年来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的实施。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的数据,2013年平均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3%,发达国家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2015年,中国小口径宏观税负比世界平均水平低5.1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低7.7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低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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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口径宏观税负,即税收和社会保障贡献之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根据这一标准,oecd计算了各国的税负水平,从2012年到2015年,中国分别为23.3%、23.4%、23.5%和23.3%。数据显示,中国中等税收比重保持稳定,主要是因为税收收入比重略有下降,而社保基金收入占gdp的比重每年增加约0.2个百分点。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2014年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3%,而同期中国的平均水平仅为23.5%,低了1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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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宏观税负,即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不含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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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即不包括土地出让收入,2012年至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8.2%、28.6%、28.8%和29%,比重略有上升,主要是由于非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上升。中国2015年的税收负担比2013年的平均水平38.4%低9.4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42.8%低13.8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3.4%低4.4个百分点。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如果计入土地出让净收益(不含补偿成本),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9.3%、29.9%、30.2%和30%,也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维度4:衡量税负水平不能忽视减税和减费因素

有关部门表示,一些企业的税收意识很强,应该从税收和支付的角度综合考虑。而且,衡量企业税负的标准不能只看相关税种的法定税率,也不能把各税种的法定税率相加作为宏观税负的衡量标准。应综合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和一系列减税、减免税的优惠措施,即以实际负担率作为衡量企业税负的标准。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为例,官方数据显示,在诸多优惠政策的影响下,今年我国大型企业的税收成本呈下降趋势,导致实体经济综合成本稳步下降,利润水平回升。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苗慧品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在国家税务总局管理和服务的1062家大型企业集团中,实体经济企业经营成本呈下降趋势,每100元经营收入成本为84.2元,同比下降0.18元。从结构上看,税收、金融、交通、电力等成本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劳动力成本增速也有所放缓。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例如,在重点企业集团中,实体经济中企业的纳税总额为2.3万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7%,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不足656亿元,实体经济的税负有所下降。税收负担的减轻主要体现在国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

衡量企业税负 轻重不能“以偏概全”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指出,近年来,我国减免税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实际税负水平逐渐下降。减税和减免税无疑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调,这意味着供给方的结构性改革将进一步发挥其在未来降低企业成本、保证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改革红利、有效增强市场活力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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