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4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网财经11月30日电-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近日对流通领域电水壶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显示,14种电热水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机械强度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公众不合格的商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经销商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不采取相关措施的,由工商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标题:内蒙古工商局抽检电热水壶商品 14种样品不合格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2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