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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司财政局,武警总部后勤部,北京、上海、厦门会计学院:

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我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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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适用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司财政局、武警总部后勤保障司可参照选择办法, 国家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内容和培养方式,因地制宜地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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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发展规划

财政部

2016年10月9日

附件:

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发展规划

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不仅关系到提高会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会计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而且关系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会计人才强国建设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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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实现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加快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和管理型会计人才的培养,财政部于2005年正式启动了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培训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项目规模有序扩大。截至2015年底,共有1,422名学生报名,507名毕业生报名,27名学生参加了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支持计划);学生素质全面提高,职称普遍提升,学历数量大幅增加,学术成果丰硕,受到各级领导的广泛赞誉;社会认可更加广泛,党和国家人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给予高度赞扬;学生责任感普遍增强,积极参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承担各种课题,开展多项公益活动;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得到了国外著名大学、国际媒体和国际组织的充分肯定;培训项目的品牌效应不断显现,受训者在会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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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必须全面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创新活力,推动会计改革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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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扎实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破除制约会计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会计人才,建设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会计改革发展战略要求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我国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会计强国目标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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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是培养会计领军人才的根本目的。要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会计领军人才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人才培养,把用好活好会计领军人才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为会计领军人才拓展职业、实现价值提供机遇和条件,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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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要进一步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组织管理体系,创新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机制、课程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会计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为会计领军人才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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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端领导。高端引领是会计领军人才的主要定位。要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为重要平台,培养造就一批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会计领军人才,切实承担起引领会计行业的重任,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参与财务会计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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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是会计领军人才的内在要求。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会计诚信文化建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培训,提升会计领军人才的职业道德水平;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培养标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牢固树立诚信为本、以德为本、坚持标准、不做假账的会计职业理念,塑造良好的会计领军人才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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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统筹规划和推广。全面提升是搞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整体整合和管理,考虑不同层次和类别会计领军人才的特点,适当统一选拔标准、培养机制和考核方式,按照分类培养、联合创新的模式,构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梯队,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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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目标。

到2020年,将分为企业、行政、注册会计师和学术四大类,培养约600人左右,培养约2000名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在会计行业中发挥主导作用;再培训20名左右,共培训50名左右的特殊支持项目学生,打造高层次、复杂、标志性的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到2025年,在2020年的基础上,约700名国家会计领导人将接受培训,约30名特殊支持项目学生将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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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由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和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专项支持计划两部分组成。

(一)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

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选拔和培养国家会计领导人才。通过选拔过程录取的学生已经完成了六年的学习并通过了考试,财政部颁发了国家会计领导人才证书。根据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的培养目标和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任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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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应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加快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管理,促进全国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每年在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或其他企业中选拔培养一批主管会计及相关部门的企业会计领军人才或其副手。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企业治理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促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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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适应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快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推动和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工作,每两年选拔培养一批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重要领域的会计领军人才担任会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副手。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和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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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促进注册会计师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每年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专业资格和国际实践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带头人。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规范会计服务市场、增强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全面发展、打造行业民族品牌、推动行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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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适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会计理论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支撑作用,每两年选拔培养一批会计学科发展潜力巨大的学术型会计领军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学术创新、凝聚中国特色理论、贡献会计智库成果、建设学术研究团队、融入国际学术前沿、培养优秀会计人才、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升会计学科地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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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专项支持计划。

特别支持计划旨在帮助优秀的会计领导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原则上,在已完成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6年并获得国家会计领导人才证书的学生中,每年选择若干人实施专项扶持计划。通过个性化培训,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将不断提高,培养成为高层次、复合型、标志性的会计领军人才,充分发挥这些人才在我国会计强国建设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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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织分工

(一)国家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成立全面管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全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会计的部门负责人和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组成,包括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以及北京、上海、厦门会计学院等负责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单位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重点研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整体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推动建立与组织、人类社会、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会计领军人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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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构建会计领军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各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沟通渠道,协调各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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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包括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协会、北京会计学院、上海会计学院和厦门会计学院。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全面管理,具体负责企业和行政事业的全国会计领军(储备)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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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管理全国领先(储备)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专项支持工作。

中国会计学会负责管理全国学术领先(储备)会计人才的培养,并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专项支持工作。

北京、上海和厦门的国家会计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工作,并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专项支持计划。

四、实施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工程

(一)学生的选拔。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服务全国的高层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理论工作者中,选拔诚实守信、年轻有为、潜力巨大的人员进行培训。选拔学生应经过申请材料审查、笔试、集中面试和公示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英语水平、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答题、统一复习”的方法;面试过程中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考生的选拔结果、用人单位的意见以及参加会计后备人才培养的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国家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专业学生等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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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内,因违法或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评选。如果我所在单位在最近5年内严重违反会计法和相关财务法律法规,且与我的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直接相关,我将不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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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循环。

每个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学生的培养周期为6年,分为两个考核周期。第一个评估周期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第二个评估周期从第四年到第六年。在每个评估周期结束时,通过科学的评估机制,形成量化的评估结果,并取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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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评估周期是知识发展阶段。本周期注重组织教学和跟踪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努力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管理意识、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为学生实现从执行者到管理者、领导者和决策者的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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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评估周期是能力提高阶段。这一周期的重点是高水平的论坛,大跨度的交流,海外培训和工作实践,重点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不断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应重视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调查,发挥优秀学生的主导作用,提高他们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学生实现从执行者到管理者、领导者和决策者的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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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内容。

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着眼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端会计人才需求,重点培养学生灵活掌握金融、税务、会计审计、公司治理、管理会计、风险管控、信息技术、英语等知识的能力。,促进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课程模块设置在三个方面: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根据每个课程模块的学习要求组织一系列学习课程,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更新课程内容。同时,根据各类领军会计人才的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的课程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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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训练方法。

培训期间实行集中培训与后续管理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和交流的平台,系统地学习知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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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场所为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和专题研讨会为主要方式。每年举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每个培训周期的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半个月至一个月,后续的集中培训时间为一周至两周。同时,每年举行一次为期一周的跨类别联合集中培训。经过强化训练,你将进入跟踪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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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管理。后续管理主要以学生在职自学为主,分别由北京、上海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担。通过加强与学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引导学员在强化培训后继续在职学习,完成培训管理部指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加独家在线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培训管理部要求的各种活动,定期提交学习经历、读书笔记、绩效报告、专业论文、小组项目报告、案例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培训组织部门进一步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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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训管理。

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方法,引导学员按照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定量评估学员参加培训、完成指定自学任务、返校讲学、发表学术论文、参与论坛、参与网络交流、工作表现、工作晋升、获奖、单位满意度等情况。根据评估周期,实施评估和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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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因违法或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或所在单位严重违反会计法及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直接相关,或承担(参与)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工程研究项目未通过评估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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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更新。

为有效推进国家会计领导(储备)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生后续培训,不断提高国家会计领导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对所有完成六年学习并获得国家会计领导人才证书的学生实施知识更新计划。通过高端论坛、著名讲座、领先论坛、交流活动等。促进不同类型会计领导人才之间的交流与碰撞,提高会计领导人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力。知识更新计划由北京、上海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为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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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专项支持计划

(一)选择对象。

为加快培养会计行业高层次、复合型、标志性的会计领军人才,我们将在完成国家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6年并获得国家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自愿申请的学生中选择实施专项支持计划。选拔对象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简单严谨,敬业精神强,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具有国际视野,能够从全球视角研究和解释中国的会计问题,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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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内,因违法或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评选。如果我所在单位在最近5年内严重违反会计法和相关财务法律法规,且与我的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直接相关,我将不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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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和选拔。

培训对象通过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产生。评选应经过本人自愿申请、拟定建议清单、专家综合评估、确定初选名单、向社会公布、公布入选名单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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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专项支持计划申请表,连同支持材料一并提交给原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相关单位。国家会计学院(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培训潜力、培训期间的表现、用人单位的意见等因素,拟定一份建议清单,提交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协会聘请了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行业专家和领导,对拟任名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潜力、团队领导能力和国际化能力进行全面、量化评分。根据量化评估的结果,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初步确定年度培训对象的入围名单,并在国家会计学院和候选人所在单位的网站上公布。在专家评审、公示等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拟出最终评选名单,报部领导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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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养周期。

培训期为3年,包括海外学习和研究。其中,海外学习期为6-12个月,研究期为24-30个月。

(4)训练方法。

专项支持计划按照“一人一计划”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计划,建立名师机制、留学机制、科研机制和联合培训机制,使学生在著名专家的指导下学习,在海外名牌大学学习,在工作实践中锻炼,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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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训管理。

1.建立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采访等。,不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征求培训讲师、用人单位、培训单位等的评价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工作表现、研究成果的价值,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动态评估。对于考试不合格者,将终止培训,以确保特别支助计划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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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政策研究的研究成果应当被省部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或在促进行业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或推广的;或者得到省级以上领导的指示;或发表在国家经济管理核心专业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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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应能显著降低单位成本或提高单位经济效益,达到全国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或解决本单位重大会计管理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认可或推广;或者得到省级以上领导的指示;或发表在国家经济管理核心专业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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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的成果应在会计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理论突破,并得到会计理论界的广泛认可;或者在会计相关领域进行重大实践创新,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或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或推广;或者得到省级以上领导的指示;或发表在国际知名的经济管理期刊上;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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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淘汰和除名机制。在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因违法或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单位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或单位严重违反会计法及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直接相关,或专项资助项目研究项目未通过评估的,应予淘汰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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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金保证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由中央预算安排,纳入财政部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集中实施、严格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应当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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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包括选拔经费、分类培养经费、联合集中培养经费和专项扶持计划经费。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现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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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使用

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务会计改革服务。建立与国家相关人才使用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加强与人才所在单位的沟通,积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际组织和国家人才库推荐优秀学生,探索建立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学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相衔接的机制,推动建立与国家人才政策相衔接的相关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增加会计领军人才的使用,用好机制激励人才,用好制度留住人才,用好待遇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鼓励会计领军人才通过公开讲座、调研、讨论交流、担任导师等方式提升我国会计人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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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后,根据学生特点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优秀学生参加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内部控制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或机构的项目、决策、征求意见、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出国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承担国家会计学院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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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中参加特别支持项目的学生,在完成3年学业后,可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和政策制定方面的咨询专家;可以优先推荐给国际会计组织;可被推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和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可推荐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协会高级会员资格;可优先申请财政部部级重点研究项目;可以优先考虑在财政部的各种会计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被聘为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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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国际合作

牢固树立服务大企业集团和大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占领国际会计审计理论前沿的战略意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加强领先会计人才培养中的经验、技术和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荐优秀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和学习。鼓励学生到世界著名的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和组织参观交流。创造条件,促进学生获得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专业资格,不断提高行业国际化水平。积极解决国内专业技术资格与其他专业资格、专业学位与国际专业资格的相互认可问题,为领先会计人才的成长和成功创造更广阔的空空间。

标题: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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