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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是高收入人士”纯属谣言,“国务院文件对高收入人士加税”更是无稽之谈

有传言说:“年收入超过12万英镑的人是高收入者,所以他们必须缴纳更多的税。”

熟悉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改革的许多财政部专家24日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年收入12万元不是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分界线,也不意味着增加个人所得税。

个税改革权威解读:降中低收入者税负

税制改革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并将按计划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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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熟悉税制改革方案的人士告诉记者,税制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及时增加教育、养老金和抵押贷款利息等特殊扣除项目,增加对高收入人群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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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高收入标准

国务院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人群活力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制度,逐步建立综合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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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络媒体将“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收调整”解读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将被征税”。这种错误的解释仅仅是基于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需要自己申报纳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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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刚告诉记者,2006年,财税部门将年收入12万元作为纳税申报标准,纳入综合纳税申报试点,不是为了划分收入水平,而是从方便征管的角度考虑。因此,“12万以上是高收入”是一种误解和演绎,上述《意见》对高收入人群增税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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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立法法》规定,税收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管等基本税收制度只能通过立法来实现,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换言之,国务院无权作出所谓的“加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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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记者,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很高,12万元的年收入在一线和二线城市绝对不是高收入人群。目前,个人工资收入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45%),适用标准过低,不利于我国高端人才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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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熟悉税制改革方案的人士表示,世界上没有划分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法律标准,税法也从未确定过超额收入的标准。今后,我们将结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研究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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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的工资性收入采用七级累进税率,其中30%以上税率的年收入超过42万元,接近2015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62029元)的6.8倍;如果税率超过45%,年收入超过96万元,接近2015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5.5倍。然而,美国最高税率39.6%的年收入超过40万美元,约为美国平均收入的9.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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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减税

税制改革是本轮财税改革的亮点,但重点不是增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整力度。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主要是通过增加教育支出和住房支出等特殊扣除来实现的。”上述熟悉税制改革计划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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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制是分类所得税制,具体分为11类,即工资和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薪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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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后的税制改革中,将劳动收入从目前的11类收入中适当合并为综合收入,例如,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如工资、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报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将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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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和红利为投资收入,财产租赁为使用权转让收入,财产转让为所有权变更收入,可按现行分类方法进行评估。

这是一个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对于综合收入,今后将逐步建立“基本扣除+特殊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这也是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税负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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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熟悉税制改革方案的人士表示,目前工资和薪金的基本税额减免为3500元。这一标准是通过考虑居民的日常生活费用和维持和支助系数计算的。按照这个标准,月收入在4000到5000元之间的工薪阶层基本上不用交税。在未来的税制改革中,扣除标准将在前一个标准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家庭支出因素,使扣除标准更加合理,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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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继伟在今年两会上也谈到了税费改革中的特殊扣除:“比如个人职业发展和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这栋房子基本生活的按揭贷款利息应该扣除,比如抚养孩子,现在是什么阶段,是义务教育、高中还是大学,都应该扣除。当然,我们现在要放开“两个孩子”。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和实际成本是不同的。税法不能说大城市多,小城市少,所以一定要有统一的标准。也有赡养老人的。这些都很复杂,需要一个完善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有必要相应修改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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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制度

在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税收负担的同时,税制改革也应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整。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这是有效税收征管的重要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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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和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次收集居民和非居民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控方式,提高居民收入信息监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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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正在大力推进部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与财政、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网络连接。,建立更加完善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满足征收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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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底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018年征管数据将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建立自然人征管系统,实现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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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正在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税收识别号码,该号码将收集个人工资、薪金、证券、房地产、保险和银行存款的信息,并成为纳税人申报自己的税款的税务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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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国个人税务咨询合伙人张建静告诉记者,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金税三期是收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的良好平台。

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电子政务项目,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自1994年以来,它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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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金税工程第三期在广东、山东等六省(市)国家税务局试点,现已逐步在全国推广。去年,它扩大到14个地方国家税务局,今年,上海和北京也包括在内。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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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蒋曾告诉记者,根据金税三期工程统一标准,上海市于今年2月启动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网上申报,企业财务部门需要填写个人明细,即所有自然人的申报,这将解决自然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申报问题,提高自然人的税收征管水平,为个税改革和房产税改革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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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关心的税收和房地产税改革想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首先,我们需要全国统一的基础数据。这必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平台来完成,这个平台是金税工程的第三阶段。”江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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