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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人把农业保险称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如果农民不按照商业保险的方式购买,那么“政府补贴”似乎是农业保险政策的主要标志,而有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也被视为“正宗”。因此,农业保险是否有补贴成为一个分水岭。然而,这一概念误导了许多保险公司追求政府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仅造成了恶性竞争,也没有解决农业保险的根本问题。

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念误区

事实上,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不在于补贴的数量,也不在于政策的数量,而在于商业保险公司化发展模式和组织体系的选择。政府补贴指导只是一个补充条件,不是必要条件。这是因为,只要农业有工业化的基础,农民就会有保险需求和一定的支付保费的能力,而保费自然会进入工业成本,由消费者承担,而不会成为农民的负担。然而,我国多年来的误解是“小规模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认为政府补贴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保险公司却增加了农民负担,因为他们需要经营才能赚钱。这种概念上的混乱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基本组织系统没有选择以互助和合作保险再保险为主的国际公认机制。

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念误区

纵观国际农业保险市场,没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因为只有互助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三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任何需要保险的行业需要选择的不是补贴和政策,而是适合其发展的组织形式,即内容和形式的匹配。第二是政策的供给和支持。互助保险适合农村市场,政府可以给予政策补贴和立法支持;商业保险适用于卫星高速铁路桥梁大型机械出口等保险,国家也可给予政策补贴;社会保险适用于老年失业,国家也可以给予政策补贴。由此可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定是不科学、不准确的,应当予以纠正。

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念误区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因为互助保险适合农民,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的组织、技术和资源优势,抗击灾害,建立低成本、广覆盖的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因此,关键在于选择发展道路。中国农业保险自1930年以来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主要在于道路的选择。

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念误区

在过去,农业保险一直是一个“大问题”,保险公司很难做,农民很难获得令人满意的保险覆盖面。2009年以来,保险业逐渐转变发展模式,走互助保险之路。统一战线由政府支持、农民互助、协会组织和商业保险管理组成。如今,随着政策补贴的锦上添花,农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会越来越好,这将解决长期存在的发展问题,由此可见,道路选择是重中之重。

标题: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念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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