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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9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董事。公司有7名董事,其中7名实际出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解决了以下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向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以补充营运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该笔贷款由常州万泽天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常州万泽天海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常州万泽太湖市的39家商铺提供担保,担保方为本公司的大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林伟光先生。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注册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资本20亿元。它是目前河北省唯一一家经营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基金信托、动产信托、房地产信托、证券信托等信托业务及其他财产或产权信托,也包括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企业理财、财务顾问等自营业务。产品涉及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金融机构等领域。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宣布。

万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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