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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6日,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审计委员会会议准备的函》(以下简称“通知函”)。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与保荐有限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一起,认真研究并落实了通知函中涉及的事项。根据通知函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解释公开披露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尚不确定,建议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特此宣布。

苏州春兴精密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标题: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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