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86字,读完约2分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该公司目前正在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和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11月23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编号:季承体脂通字第151014号)。因公司涉嫌虚假信息披露等证券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发起调查。2016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王涛接受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第号:2016-025)。2016年3月19日,公司披露“首席财务官郭接受了中国证监会的质询。”《调查通知书通知书》(公告号:2016-027),201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201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编号:季承调统字第16032号)。由于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发起调查。于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17日及2016年7月19日,本公司披露了《股票停牌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16-058,2016-099,2016-126)。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公司无法掌握证监会对公司案件的调查进展,也无法预测此次调查可能受到的处罚是否会使公司触及停牌标准。如果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公司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违规未披露重要信息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2.1条和第14.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1.11.3条的要求,本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本公司股票可能停牌或终止的风险警示公告。公司的电话号码是029-88310063-8051。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调查事项和公司的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进行理性投资。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宣布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标题: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