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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盛达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米脂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脂公司”)最近收到陕西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鲁源”)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的损益664,530.48元及2015年承诺的赔偿2,400,539.50元。详情如下: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5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股东特别大会分别于2015年11月4日和2015年11月20日召开。相关重大资产重组议案经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向玉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金源”)、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玉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物流”)支付现金,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玉林金源、米脂公司和玉林物流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所有相关股份已经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也已经按照相关合同支付了全部增资款。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二.过渡期的损益

根据公司与陕西绿源及目标公司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从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含)止,目标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收入将由公司和陕西绿源按照本次增资后的持股比例分享;目标公司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失由陕西绿源以现金形式弥补。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已委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目标公司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玉林金元天然气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16)157号)、《米脂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16)158号)和《玉林金元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专题报告的结果,榆林金源、米脂公司和榆林物流在过渡期的净利润分别为29,975,416.43元,-664,530.48元和3,319,592.68元。 根据上述协议,陕西绿源应向米脂公司赔偿664,530.48元的损失。截至公告日,本公司、陕西绿源及目标公司已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确认过渡期损益,陕西绿源已按照约定弥补米脂公司过渡期亏损。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三.绩效承诺和薪酬

1.绩效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陕西绿源签订的《绩效薪酬协议》,陕西绿源承诺榆林金源、米脂公司、榆林物流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下同)不低于5元。如果目标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陕西绿源将根据《绩效薪酬协议》对目标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1)绩效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发布后,公司将确认并告知陕西绿源是否需要实施绩效薪酬。如果需要补偿,陕西绿源首先应以现金形式补偿目标公司;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2)具体赔偿金额计算如下:现金赔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

(3)如果陕西绿源持有的现金不足以实施上述第(1)项的现金补偿,则陕西绿源应以0的对价将玉林金源、米脂公司和玉林物流的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以本公司选择为准。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2.2015年年度业绩承诺的执行情况

根据《玉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川华沈心(2016)第023-05号)、《米脂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川华沈心(2016)第023-06号)及《玉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川华沈心)(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扣除三家目标公司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7,599,460元根据《绩效薪酬协议》的约定,陕西绿源应向目标公司支付现金2400539.50元。截至目前,控股子公司米脂公司已获得上述绩效薪酬,陕西绿源已履行其对目标公司2015年绩效进行补偿的承诺。

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特此宣布。

四川盛大林业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标题:暨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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