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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姜晓蓉女士的通知:

姜晓蓉女士向江门市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银行”)(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占公司总股本的9.99%)质押的700万股股份已于2016年8月24日发行。2016年5月9日,姜晓蓉女士将所持公司股份的700万股质押给融和银行,用于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详见《金莱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第号):2016-036)于2016年5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晓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0,04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2%,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为限制性股票66,57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为限制性股票3,479,770股。质押解除后,姜晓蓉女士质押所持股份为47,6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68.05%,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备注文件:证券质押登记注销通知

特此宣布。

广东金莱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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