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33字,读完约6分钟

保险具有民生性质,是满足人们安全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保险业必须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要紧紧围绕供给面结构改革主线,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保险供给质量。要实现保险业的突破,更好地服务供给民生,就要努力提供保险产品,改善保险服务,千方百计完善相关机制,优化制度环境,突破发展瓶颈,全面提高保险产品的内在质量和服务质量。但总的来说,保险供给方面仍存在多重民生发展瓶颈。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大病保险发展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绝大多数大病保险项目都是为了报销患者的大额医疗费用。这种以大额医疗费用为保障范围的包容性制度设计存在负激励现象,客观上推高了医疗费用,影响了政策效果。同时,大病保险整体水平较低,只有少数地方实现了省级统筹,部分地方仍有县级统筹,影响了大病保险功能的发挥和稳步发展。此外,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大病保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目前,保险机构提供即时结算服务、开展医疗风险管控、进行数据积累分析的能力有待提高。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巨灾保险不发达,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巨灾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和准政策特征决定了巨灾保险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需要一套机制和制度来整合和集中相关各方的努力。目前,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仍相对滞后,金融参与程度、资金来源、管理和运行模式等重大问题尚未最终确定,不利于巨灾保险制度的快速形成和有效运行。同时,我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巨灾保险的实施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外,由于缺乏巨灾事件的历史数据,保险机构难以准确量化巨灾风险和计算巨灾保险费率。因此,大多数保险机构选择更多地规避巨灾风险,从而减少巨灾保险的供给。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产品从本质属性中分离出来,保证功能需要返回。在正常情况下,单一保险往往兼具担保功能和投资功能。其中,投资强调资金的跨时间配置,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这是银行和证券业的本质功能;安全性强调资金的跨州分配,这是保险的基本属性。由此可见,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基本手段,无论强调多少投资,其产品都不能缺少风险保护的根基。然而,据了解,有不少保险公司专注于开发投资和金融保险产品。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75家人身保险公司中,20家中资保险公司和6家外资保险公司增加了投资基金,增加了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超过了原保费收入。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理赔工作不规范,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长期以来,一些保险公司始终坚持“关注保费规模”的经营理念,在绩效考核中主要取决于保费金额,导致业务人员缺乏提高理赔服务水平的动力,目前保险理赔工作水平普遍不高。责任认定和损失认定标准不统一,责任认定和损失认定差距较大,赔偿金额和保险责任范围存在争议;理赔需要的材料很多,有些客户无法提供,给客户增加了太多的负担;一些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的拒绝赔偿问题,如“拖延赔偿”和“不愿赔偿”。在拒绝赔偿时,他们不向客户提供拒绝赔偿通知,也不解释拒绝赔偿的理由。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保险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突破发展瓶颈,优化制度环境。

大力发展大病保险,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利用医疗费用的历史数据准确确定大病保险的价格;另一方面,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大病保险信息平台,提高大病保险业务控制能力,引导医院积极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各地区要积极构建全省医疗服务监测体系,完成全省医疗系统对接工作,逐步构建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服务平台,为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整体水平扫清障碍。要进一步细化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监管要求,加强重大疾病保险项目风险测算,明确保险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业务处理流程、理赔服务及时性等方面的业务服务标准。,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完善巨灾保险顶层设计,加快系统实施。要尽快研究确定我国巨灾保险体系的总体规划,明确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体系结构、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推进步骤、措施和安排。同时,鉴于巨灾类别的开放性,我国应借鉴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特定的巨灾类别制定专门的巨灾保险法。此外,保险机构应结合中国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结构,利用自身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加强专业示范,开展产品创新,提高巨灾保险产品的科学设计水平。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加强保险产品担保功能设计。随着保险业、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交叉业务的增加,三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初步显现。混业经营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只有以提供风险保护为基础,保持个人发展,保险业才能与银行和证券业并驾齐驱,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正确把握行业的发展方向。在开发产品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产品开发计划,科学规划产品布局,避免将产品功能过于集中在投资方向上,更加注重产品担保功能的设计,确保产品中风险担保的内容。

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理赔。保险公司应重视理赔服务质量,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制定并遵循规范的业务管理程序,改进业务考核管理方法,改变重保费收入轻售后服务的错误做法,逐步优化保险服务。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宣传理赔程序,加快理赔速度,公布理赔结果,着力解决理赔服务质量差、投诉多、意见大等突出问题。要制定和实施索赔投诉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处罚标准,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内部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标题:险企着力服务民生 提高保险供给质量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