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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路宏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尚晓波先生和邓郁芳女士关于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一、控股股东尚小波先生质押注销:

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尚晓波先生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质押1600万股本公司股份及限制性股份。质押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24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情请参见公司201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报道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尚晓波先生与银河证券进行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1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7%)的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邓女士质押业务发行情况:

2015年10月,邓女士将其公司持有的13,390,000股无限制股份质押给招商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证券”)。质押登记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见2015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上的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邓女士与招商证券进行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133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的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日,尚小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4%,其中质押股份33,000,000股,占尚小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25.53%,占公司总股本的12.31%。邓女士持有本公司3700万股无限制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1%。邓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此宣布。

安徽路宏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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