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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道路运输的司机应注意。从6月1日起,他们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处申请换发新版资格证书。如果继续教育未按要求完成,或者未按照学分评定周期对学分评定等级进行批注,只有完成继续教育并对学分评定等级进行批注后,才能办理资格证书的换发手续。

5月27日,记者从赤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获悉,自2014年6月1日起,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持驾驶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2寸照片,向户籍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处申请新版就业证。道路运输驾驶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或者未按照信用评估周期认可信用评估等级的,应当完成继续教育并认可信用评估等级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换发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持资格证书的旧版本在原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在此期间,没有必要强制取消旧版本的资格证书,执法人员也不能处罚未持有新版本资格证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记者朱旭东)

标题:注意!从6月1日起,赤峰市改变了其道路运输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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