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0字,读完约1分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4日,江苏鸿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6年6月2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来的《登记受理通知书》(钟石协珠[2016]mtn286号),并受理了本公司7亿元中期票据的登记,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情请参见2016-031公告)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最近,公司在2016年完成了第一批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发行利率为5.00%,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起息日为2016年7月22日,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该法案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和替代银行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本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簿记、备案和集中配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票据发行后,公司需要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44亿元。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公司本次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可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上查阅。

特此宣布。

江苏鸿图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标题: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