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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香港12月12日电(记者陈然)随着香港特区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的通常选举结果的揭晓,特区新一届选委会的成员于12日全部产生 根据安排,他们将于明年3月投票选出香港特区的下一任行政长官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通常选举于11日举行,特区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冯骅12日介绍,这次选举约有10.7万人投票,投票率约46%,投票和投票过程顺利。 选举管会根据以前发表的消息,选举委员会的38个界别分组中,比较有效被提名的候选人全部人数不超过分配给该界别分组或小组的委员人数,因此候选人不投票就自动当选 剩下的25个界别分组或小组中,共计1239名候选人竞争733个席位 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广泛代表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选举委员会由分为四个界别的38个界别分组的1200名委员组成 选举委员会的四个界别分别是工商、金融界300人、专业界300人、工人、社会服务、宗教等界300人、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代表、乡议局代表、港区全国人民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300人。

标题:“香港新一届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所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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