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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推广教育。通过“七五”普法,要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气氛。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表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创新方法寻求普遍实效。

年至年,我国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并且,一点地方普法也出现了形式与效果“两张皮”的情况。对此,“七五”普法决议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在回答怎么提高普法效果的问题时,刘振宇说,普法既要有形式,还要注重效果。“我们会有一个中期判断,平时还有不定期的督察、检查,‘七五’普法结束的时候我们还会有一个总的判断。这是总的主管部门的责任。”刘振宇说,落实到具体部门、执法机关如何要求,会有一个判断的标准。 “确确实实,普法也像其他从业一样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也有适应公民对于法律的需要的问题。应该不断革新方法做法,以革新来求实效。”刘振宇强调。

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能力评价体系

“七五”普法决议提出,一再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建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健全国家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对此,刘振宇表示,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完整国家机关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确定的要求。在学法上,确定要求要健全完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完整日常学法制度。在用法方面,要求必需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办事,法律授权必需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刘振宇透露:“我们正在研究树立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把它作为任用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参考。”

法治推进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七五”普法决议还提出,要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大体上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树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谈到普法责任制,刘振宇表示,法治推广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一,“谁执法谁普法”首要是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第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部门领域的优势向特定的群体进行法治教育。第三,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要完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进行法治推广,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本报北京4月28日本报记者王逸吟殷泓)

标题:““七五”普法重在提高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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