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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暨赤峰地方志更新启动会召开。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志续编规划》的要求,在启动赤峰市地方志续编工作、加快地方志编纂进程的同时,把地方志质量放在首位,把高质量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各个环节。 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赤峰地方志的更新任务,更好地为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洪学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赤峰市开始更新赤峰市志

赤峰市志的更新从现在开始,分为准备、资料收集、初稿编辑、初稿编写、审查验收、印刷出版等阶段。更新后的赤峰市记录将于2017年底基本完成。全志是一个年表,上限从1991年开始,下限到2014年底结束,时间跨度为24年。他们都采用写作风格,不管描述,并把观点纳入描述。方志的结构分为四个层次:卷、章、章、节,除总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6卷、89章、428章。地方志的体裁采用叙事、记忆、地方志、图片、表格和记录的形式。

赤峰市开始更新赤峰市志

为了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郑洪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编纂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责任目标。既要加快工作进度,又要努力提高地方志的价值,改进质量措施,加强编纂和创新,提高编辑质量;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出版法规,促进地方志编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做好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更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新一轮档案修订任务顺利完成,为建设文化强市、促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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