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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赤峰市近日发布并实施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黄标车和非标准排放车辆通行的通知》。 限制区是我市市区和元宝山区的部分地段。从11月3日开始,限制时间为每天7: 00到22: 00。无环保检验标志和持有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禁止通行。公共交通、救护车、应急救援、市政、邮政等保障城市运营管理的车辆需要进入禁区的,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通行证,并在指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 本通知实施后,将加快我市现有黄标车和高污染排放旧车的淘汰速度,为完成“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提供重要依据。

标题:赤峰市实施黄标车区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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