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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中,敖汉旗法院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始终的为人民伸张正义的理念,灵活的工作思路,思考当事人的想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敖汉旗法院以真情化解群体纠纷

原告刘与被告张为90后青年,于2011年初结婚。婚后,他们关系很好,生了一个男孩。然而,原本和谐的一对经常因为琐事吵架。最终,刘在2013年12月离开了张的家,回到了她母亲的家。春节后,刘状告张离婚,理由是他的婚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不能在一起生活。

敖汉旗法院以真情化解群体纠纷

敖汉法院下瓦庭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联系原被告和被告,并与他们所在的村委会沟通。在得知原被告婚后的感情是可以接受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和亲自与被告和被告家人沟通,并找到当地村委会干部与原被告讲道理,谈感情,谈孩子,讲道理,表达感情。由于多方的积极努力,原告、被告及其家人都承认自己做了错事,被告的行为也得到原告及其家人的理解。原告当场写了撤诉申请书,要求撤销对被告的离婚诉讼。最终,美丽的婚姻可以维持。(通讯员王铁男,孙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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