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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赤峰市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主持会议,副主任巴特列、宁、赵复、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研究报告;讨论审议意见报告,研究处理物业管理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一年来,市政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完善了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制度,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讨论了《全市矿山环境污染治理报告审议意见报告》,肯定了审议意见的落实;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意见(讨论稿),同意上述方案和意见,强调认真实施;讨论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和关于召开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六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议程(提案草案)、议程(草案)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决定,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12月24日举行,为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保险情况的报告;审查全市人大代表院建设意见(草案);审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草案);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专项质询办法(草案);审议关于召开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标题:赤峰市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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