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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林西镇司法厅坚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取得了良好效果。

镇司法办公室成立了一个76人的法律宣传小组,由镇和行政村各单位的文化和热爱法律宣传的人组成。带着对普法的热情,队员们去村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这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 在这个团队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普法的行列。2009年,林西镇司法厅成立了普法志愿者队伍,镇上的退休干部、原大队干部和德高望重的老人成为普法的好帮手。此外,镇司法厅还成立了宣传小组,聘请县司法局、镇部委和行政村的负责人从事法律宣传活动。 目前,全镇已建立12名普法讲师,76支普法骨干队伍和20名志愿者,普法队伍网络得到完善。 林西镇司法办公室主任梁立中在宣传法律的过程中,被农民对法律的渴望深深打动。有一次,就在村里的讲座结束后,一位老人走近他说:“我儿子去世了,我媳妇再婚了。不久前,她要求我归还她的土地,但我的土地是以我的名义。我不同意。她说我犯法了。你说我非法吗?梁丽忠迅速帮助老人找到了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第15条和第30条,特别是第30条,该条明确规定,如果妇女离婚或丧偶,仍住在原居住地或不住在原居住地,但未在新居住地获得承包地,雇主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老人拿起法律条文,仔细读了几遍。几天后,他把土地还给他的儿媳。 人们不学习法律,不了解法律,法律意识薄弱,是矛盾和纠纷的根源。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长期开展法制教育。经过反复宣传和筛选适合当地村庄的法律,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法律的存在,每个人都来学习和应用法律,以更好地遵守它们。梁丽忠说道。 接地气体的推广更受关注。林西镇司法厅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把身边的事情告诉身边的人,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前一个案例成为下一步的范例。村庄纠纷大多涉及土地、拆迁、征地、邻里、赡养老人等。通过案例讲述,法律被转化为有形而生动的形象。镇司法所的宣传除了通过案例来讲法律外,还具有针对性,不同的时间和对象,不同的内容,更有针对性。当你去农村的时候,当你完成种植土地的时候,你会选择向农民解释《农业法》、《土地合同法》、《森林法》和《土地法》。秋收后,《森林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课程也将准时在村里开课。在学校,林西镇司法局每周向学生分发普法专辑,内容涉及赡养老人、义务教育、婚姻等。这张专辑生动易懂。 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化,司法厅还筹集资金,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建立了六个“一个工程”,即普法调解骨干队伍网络、法治永久宣传园、法治教育警示标志、村民法律书籍角、法治教育VCD、每月一次的民事纠纷综合调查调解活动。

标题:林西县林西镇司法厅:地气法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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