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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和8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二检查组来我市考察。2014年9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员意见,共包括4个方面的26条意见。自检查意见反馈以来,赤峰市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狠抓落实。召开常委会五次会议研究整改情况,配合中央第四检查组对内蒙古进行检查,提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党委第二次赤峰市巡视组反馈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领导单位和整改要求。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公开检查和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现就整改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内蒙古党委第二巡逻队向赤峰巡逻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有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的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分解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意见》,将任务分为3大项和33小项,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推动了落实。

第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整顿和实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40项整改落实任务中的20项、11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全部和新制定的38项制度中的22项都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责任领导、路线图、任务书和整改时间表明确,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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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廉政建设的研究和部署。去年8月以来,市委召开了11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召开了7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也对各自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确保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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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市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监督措施,问责和一案双查的问题还不够。

一是制定了《中共赤峰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职责工作方案》、《赤峰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工作方案》、《赤峰市实施2013-2017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谈话、专项检查评估、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得到完善,增强了制度的系统性和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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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顿和实施,制定并发布了《市委中央组学习制度》和《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规范。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赤峰市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从严治党的改革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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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制度。2014年,对16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领导责任追究,包括1次书面检查、1次通报批评、8次诫勉谈话、3次党纪政纪处分、3起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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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市委书记、纪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别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进行了7次会谈。

3.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不够,在纪律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4年,市纪委召开了20次常委会,包括15起案件。与2013年相比,全市党政机关的线索、案件和纪律处分数量明显增加,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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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鉴于职务犯罪案件非监禁刑率较高,市法院明确提出不适用或严格限制死缓范围,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异地指定管辖和审判。2009年至2013年,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对职务犯罪不起诉和暂缓处罚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及时纠正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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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报销费用,一些领导干部干预矿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

在财务报销方面,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全面公开部门和单位的预决算,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对76%的市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检查,发现违规者受到党和政府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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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产资源交易方面,对采矿权人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对所有采矿权人进行审计和检查。编制《赤峰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规划》,完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有序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加强监督检查,抽检71个探矿权和87个采矿权,所有采矿权变更交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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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方面,一是继续扩大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交易业务覆盖面,所有政府采购、水利、交通、中心城市住房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行政事业产权交易、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共完成交易1345笔,节约资金5亿元。第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管理,申请开发企业资质和新建商品房预售审批,均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委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网上远程审批,减少与客户的联系。三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检查力度,全市开展两次房地产市场检查,停止一个违法开发项目建设,将一个违法开发项目和一个违法虚假房地产公示事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当场查处四起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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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干部树立典型,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是不够的。

一是坚持通报曝光常态化。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通知59件,选取典型问题实名通知3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件;在《赤峰日报》上,我们搭建了一个作风曝光平台,揭露党员干部的真实姓名,反对风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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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分析我市四个典型案例,组织85批4596名党员干部参观市纪委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173批9232人参观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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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议,发布了一系列《党政纪律典型案例警示记录》。今年3月,市纪委在全国范围内选定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并编制了《违纪案件选编》,分发给全市副厅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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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查办案件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党委(党组)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委(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案件调查处理报告,及时了解重大典型案件,亲自监督,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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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格执行《中共赤峰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规定》,强化责任追究。主要领导支持将案件查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发展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反腐败,营造廉洁积极的发展环境。市委召开了县市党委(党组)书记关注党建工作述职会,对9个县市、8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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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纪委派出机构的作用不明显,存在运动员兼裁判员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新成立了三个联合纪律检查小组,以实现对市党政机关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的全面覆盖。今年,进一步调整和设立了30家认证机构,其中19家单独认证,11家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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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针对市级部门纪检组长兼职的问题,根据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对纪检组长的分工进行了调整,所有派驻的纪检组长不再负责纪检业务以外的工作。

8.就纪检干部的老龄化而言,专业办案人员缺乏,个别办案人员嘴大,甚至存在纪检干部违法违规的问题。

鉴于纪委队伍的老化和专业办案人员的缺乏,一是出口畅通。2014年,纪检系统共调整干部59名,其中县区纪委委员7名,机关干部46名,机关干部6名。第二,严格把关,选拔全市懂法律、懂财经、懂会计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第三,突出业主责任,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增设21个案件监督处室,增长87.5%,纪检监察力量达到70%以上。苏木乡(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完成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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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市、县纪检委设立干部监督办公室,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制定《赤峰市纪检干部会见宿务市部门、县镇领导干部三不条例》,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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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落实八项中央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

9.关于会议执行和文件执行,许多会议和文件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议作风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带头精简会议文件作出了具体规定。2014年,市委、市政府文件数量下降14.5%,会议数量下降13.7%。今年第一季度,分别下降了29.8%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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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们坚持减少会议、短会和小型会议。除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外,其他会议一般以电视会议形式召开。各种会议都没有鲜花和植物、背景板、高档房间、宴会和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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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一些干部政绩偏颇,作风浮沉,急功近利,甚至有些统计数据有水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市级基层领导同志调研制度。市党政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90天,居民进村不少于5天,形成至少一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上升到市委决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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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深入实施党政领导参与贫困县帮扶重点企业制度。市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了779次实地调查,同比增长25.4%。今年部署了五级示范和指导工作,全市7501名各级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了7000多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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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数字成果和形象工程专项整治活动,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估体系,正在为县市级领导机构制定评估意见。

11.有些干部有优越感、不作为和迟钝的现象。

一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召开专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优越、无为、缓慢等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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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1121名政府干部被派往苏木乡、嘎查村和社区接受临时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干部应对突发事件、解决冲突和纠纷的能力。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选择全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10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测点,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严肃处理不作为和行动迟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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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结合“三严三实”的特殊教育,对精神状态差、创业动力不足的干部进行面试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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