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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彻底地调查潜在的环境风险,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敖汉旗采取了三项措施开展环境安全检查。

明确区域责任。为确保环境安全检查的有效性,旗环保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区域职责,落实具体人员的工作任务,围绕检查内容履行职责,确保检查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敖汉旗开展环境安全检查的三项措施

突出检查的重点。旗帜全面实行一个企业、一个重点污染源企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采用地毯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空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九个领域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检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非法排污口和禁止建设项目;检查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内是否有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检查群众举报的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加重处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当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依法处理;对于恶意非法排污,一起发现,一起调查;违法排放、非法排放有毒物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不当、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刑事犯罪、因环境违法需要行政拘留的治安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通讯员:姚京东、刘景炎)

敖汉旗开展环境安全检查的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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