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3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四分局的警察向大自然释放了一只猫头鹰。

2015年10月29日上午,四家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四家子镇岩杖子村村委会前发现一只猫头鹰。在接到警察后,四家所的警察赶到事件现场,将猫头鹰带回警察局。

警察喜欢猫头鹰飞回大自然

猫头鹰,短耳猫头鹰,棕色脸,浅棕白色下半身,黄褐色嘴,黑褐色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适应各种生活环境,捕食害虫和老鼠,保护森林,有益于农作物,是大自然的忠实守护者。

警察喜欢猫头鹰飞回大自然

在警方确认他没有受伤后,他得到了食物,体力也恢复了。经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批准,司家锁警方将他放归野外,使他回归自然。(通讯员孙志坚薛刘俊杰彭飞)

警察喜欢猫头鹰飞回大自然

欢迎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平台——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或搜索赤峰新闻网(或直接进入内蒙古日报)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网站。请注明转载来源。

标题:警察喜欢猫头鹰飞回大自然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5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