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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赤峰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

赤峰市着力整治“无为、无为、乱”问题

具体整改主要有15个方面:1 .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打折扣、不灵活,或者有许多禁止性规定。2.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不应该处理,责任心不强,不敢承担责任。当他们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他们会四处走动,寻找各种借口偷懒,或者推动黑暗的抵抗和敷衍的回应。3.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督不力,控制不严,玩忽职守,监督不力,对分管干部不敢抓,不愿管。4.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接受,解决不了。5.组织纪律松弛,工作作风松弛。6.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不到位,违纪违法行为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责任转移不到位,导致屡禁不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无正当理由,拖延、无效率、未能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所要处理的事项。8.对整体情况的认识很差,不考虑优先事项,以及基于研究和讨论的长期拖延。9.服务意识差,不从群众利益出发,官僚行话,踢皮球,推诿责任。10 .手续繁琐,通知事项不明确,政策法规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充分,让群众可以来回跑。11.未按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职责,未按权力清单和规定程序行事,滥用职权。12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上课。13.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服务中,故意刁难、吃卡、摘大雁、收回扣款、红包和购物卡、不给好处、不做事、给好处、乱做事。14.以权谋私,虚报冒名,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村牧区外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和低收入医疗保险中贪污、侵占。15.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和任意执法,处罚为代管,处罚为纪律,案件不成立,案件为私利。

赤峰市着力整治“无为、无为、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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