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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翁旗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八项中央规定精神,强化纪检监察责任追究,坚持纠正四风,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纪检监察和问责,作为查处四风问题的手段

特别注意特殊待遇。针对“四风”问题,翁旗纪委继续开展14次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整治了“会海”文风和“三工”消费不规范等问题。2015年,共清理和表彰了6项标准评价,清理了27个领导小组和审议协调机构;把握监督和问责。加强对一岗两责的考核,约谈6名失职人员。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督促政府及其部门简化行政管理和权力下放,简化和优化审批环节和工作流程。全旗清理、取消和改造108个行政审批项目,压缩时限60%以上,委托和下放至苏木乡办理72个项目,取消20个收费项目,群众节约180多万元;注意早捕和小捕。为加强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10多次暗访,发出10次通知,通报了25名实名违纪违规人员,立案19名干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不良氛围明显改善。

赤峰市翁牛特旗严格纪检监察,坚决纠正“四风”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查处四风问题的依据

加强苏木乡街道办事处纪委建设。调整和匹配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专职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分管非业务工作,加强硬件建设;实行旗纪委常委会联系苏木乡的制度。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点监督两个责任的落实,指导对交办问题线索的审查;苏木乡街道纪委试行交叉办案。苏木乡街道纪委专职人员纳入旗纪委10个纪检小组,统一派出异地交叉办案。全年共组织了12起交叉处理案件。

赤峰市翁牛特旗严格纪检监察,坚决纠正“四风”

翁奇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纪律检查和问责,进一步加强了党的纪律。2015年,举报了580起来信和来访,初步审查了397起,162人被立案审查,128人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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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查处四风问题的保证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关于重申和改进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的若干规定》等2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作风建设的规范性标准,使四风问题的整治更加有章可循,为巩固和扩大四风问题的整治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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