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2字,读完约1分钟

前期,上海某私募股权基金经理采用“减持法”计算业绩报酬时,未能及时、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份额和投资者所持基金总净值的变化,导致投资者未能及时了解其基金资产的变化。“减股法”是目前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计提业绩奖励的方法之一,即当业绩奖励计提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大于前一个计提日时,可根据净值增长差额的一定比例计提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累计后,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不变,但扣除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证监会查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强化私募行业诚信监管

在“减持法”下,基金份额的变化是投资者了解基金收益和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上述私募基金经理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只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净值信息,损害了投资者的合理知情权,并可能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其行为违反了《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私募股权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根据《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会采取监督谈话等行政监督措施,并要求公司整改相关问题。

证监会查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强化私募行业诚信监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勤勉的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诚实守信的行业文化。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私募行业诚信监管,促进私募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标题:证监会查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强化私募行业诚信监管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8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