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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1月9日电(记者魏彪)网购消费旺季“双十一”期间也将是网购纠纷高发时期。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防范消费陷阱,山西省工商局近日发布了六条网上消费警示。

山西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首先,网络消费应该是理性的。不要被低价所迷惑,检查产品参数、相关说明和买家评价等。有折扣的商品,如降价、清仓和最低价,应仔细识别和仔细比较,以验证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折扣所欺骗。在关注促销信息的同时,我们还应该了解折扣促销活动的条件和规则以及售后服务条款。

山西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其次,正规的电子商务是第一选择。消费者应选择商业规模大、信用等级高、信誉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正规电子商务公司,不要相信朋友圈的“良心商品”。符合要求的网上交易平台将在主页的显著位置披露网络标识和营业执照等信息。

山西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第三,应注意交易安全。消费者不应该在没有任何资格认证的网站上下单,也不要因为各种原因轻信地要求直接转到私人账户,或者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送支付链接的页面。,并要求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这将脱离正规网上交易平台的安全监管。最好选择一个有第三方担保的购物平台,或者与卖家协商货到付款。

山西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第四,不要担心签收货物。收货时,应打开包装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产品有缺陷,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产品。

第五,小心购买新鲜的商品。消费者应该小心购买渴望使用或保质期短的商品。网上购物的高峰期也是物流的高峰期。在购买时,我们应该为快递的延迟做好准备,以避免货物因快递速度慢而成为“废品”。

山西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第六,消费凭证应该保存。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账单凭证、快递单、送货单等。如有消费者纠纷,请及时与商家协商,或向网上交易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

标题:山西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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