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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实施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税收支持政策。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如股权(资产)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涉及企业改制重组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两部委:企业重组可享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一)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如进行股权(资产)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重组活动,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二)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三)企业破产、注销或者清算企业所得税时,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可以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四)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其债权损失可以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金融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六)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和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涉及的货物、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符合规定,则不征收增值税。

两部委:企业重组可享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七)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标题:两部委:企业重组可享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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