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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市政府发布了《赤峰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这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下,赤峰市深入贯彻8337发展思路,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全面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

根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理念,我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外3公里以内,赤峰机场至锡伯河环城高速公路外1公里以内,平庄镇、金山镇建成区、元宝山镇建成区、赤峰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试验区内外1公里以内。赤峰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目标是:到2015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有效治理工业废气、工业场地粉尘、汽车尾气、城市粉尘、餐饮业烟尘、茶浴炉烟尘、分散供热锅炉烟尘。居民小炉灶烟尘污染将得到初步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将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与2012年相比,到2017年底,将建立健全空气污染防治体系。在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继续加大居民生活小炉灶烟尘污染防治力度。与2012年相比,颗粒物将减少12%,中心城市和金山镇的空气质量将显著改善。(记者冯启亮)

标题:赤峰市政府出台整治计划,为人民创造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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